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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追尾后逃逸 哪知前车尾部留下车牌印痕

公平正义网 2018-04-25 16:32:30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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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追尾后逃逸 哪知前车尾部留下车牌印痕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康建民记者万凌云)4月20日晚9时20分许,沪蓉高速丹阳段发生一起车辆被追尾事故,事故现场留下一轿车被撞不能移动,一人轻微伤。另一车逃离事故现场不知所终。事故发生后,镇江高速一大队民警根据现场碰撞痕迹,运用科技手段,仅用了半小时就锁定逃逸车辆。

追尾事故后车逃逸,现场无监控探头

当日晚9时20时许,镇江高速一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沪蓉高速往上海方向200公里处,发生一起车辆被追尾的交通事故,另一车已逃离现场,车型及车号不详。接警后,当班二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北京现代轿车车尾被撞瘪进去了,后备箱盖弹起。车辆无法继续行驶,车上两人为夫妻。经现场观察,事发地点附近无监控探头。

“我们正常行驶在第二车道,突然被撞了一下,我尽力稳住方向盘后将车辆勉强移动至应急车道报警,才发现车已经开不了了,腿部有点擦伤。”驾驶员李女士说,“当时我们什么也没看清,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车,车牌号也不知道。我车上又没有行车记录仪,你们可一定要帮我找到他!”

前车尾部车牌印痕推断出号牌

此后,民警在拍摄现场照片过程中发现一个细节,被追尾车辆尾部保险杠位置隐约有个车牌印痕,这极有可能就是逃逸车辆撞击时留下来的!细心的民警赶紧用手电照射,并从不同角度观察印痕,几分钟时间,推断出3副号牌的可能性。民警立即向大队指挥室汇报,要求对这3个机动车号牌进行核查。果然,经过科技查询比对,一副苏A车牌可能性极大。

在掌握了一定证据后,指挥室电话联系了27岁的男性车主耿某。接通电话后,耿某当即承认,是他的车撞的,且已开至常州朋友家里。警方当晚传唤耿某将车辆开至大队处理。同时,调取耿某车辆通行收费站的监控视频,掌握充分证据。

一个小时后,耿某在两位常州朋友陪同下来到大队。首先,经测试排除了耿某毒驾和酒驾。在大量监控证据面前,耿某对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车主将面临罚款、扣分和拘留

那么,耿某为什么要逃离现场呢?原来,耿某当晚驾车从南京沿沪蓉高速返回常州,途经丹阳段时发生追尾,为逃避责任,就心存侥幸开至常州薛家收费站下高速,然后去常州朋友家。直到当晚10时许高速一大队指挥室联系上之前,耿某都不曾报警。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表示,耿某接下来有可能面临罚款1000至2000元,扣12分,可以并处拘留的处罚。

镇江高速交警就此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如果车辆能够移动,驾驶员应该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停靠至应急车道,放好警示标志后及时报警求助。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报警,而侥幸逃离现场,属于逃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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