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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借朋友使用 车主变成陌生人

公平正义网 2016-05-05 16:05:48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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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5月3日电(杨伟光 李娜 智春亮) 朋友之间相互借车的事情并不稀奇,毕竟谁家都有不方便的时候,朋友之间开个口,打个招呼,车辆也就借出去了。但是借出去的车子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就被过户到一个陌生人名下,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最近,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杨伟光律师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陈某是一名80后的创业青年,事业小成后购买了一辆奔驰汽车,亲戚朋友们都为他感到高兴。2015年12月,陈某的朋友陶某称其亲戚结婚,用奔驰车比较有面子,想借陈某的汽车开两天。碍于情面,陈某当即让陶某将车开走。

然而,两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陶某却迟迟没有还车。当初说好只是借用一下的,怎么一借就没有音信了呢?于是陈某电话催促陶某还车,但是陶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来,陶某索性拒绝接听陈某的电话,也拒绝与陈某见面。对于陶某的避而不见,陈某很气愤,便找到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杨伟光律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汽车。

原以为找到汽车就能解决问题,但杨律师到车管所查询后却发现陈某的奔驰汽车已经转手三次,目前车主是居住于安徽合肥的周先生,车牌号码也由苏D变成了皖A。这样的查询结果让陈某非常的意外。

“为什么我没有签字同意,汽车也能过户给别人?” 陈某始终无法理解。但是,车管所却给出了他们的答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根本无需机动车登记车主到场。

原来,陈某为图省事,将自己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行驶证全部放在了车上,陶某拿着那些证件,再加上二手车交易公司的配合,过户手续办的顺理成章。

由于车辆经过三次转手,并且从一辆常州车变成了合肥车,所以追回车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杨律师的建议下,陈某将车辆第一次转手的买卖双方陶某以及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陶某赔偿陈某255694.7元;买方马某在145000元范围内对陈某承担补充赔偿责,而安徽合肥的周先生因为善意取得,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杨律师提醒您,为了保障您的财产安全,请不要随意出借您的机动车,更不要将您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同时放置在机动车内,否则您的机动车有可能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转让给了他人;对于二手车买方而言,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查明与自己进行交易的是否二手车的真实车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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